2017年8月3日上午九点,鼓浪屿管委会郑一琳主任、管理处谌福荣处长莅临法学院,在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方青教授的组织下,吴旭阳副教授、姜孝贤助理教授、王云清助理教授就鼓浪屿申遗成功后的课题工作展开了座谈。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讨论在鼓浪屿申遗成功后,原有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如何进行修改,以使其符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更具有可操作性。
会议开始阶段,郑一琳主任对我中心在鼓浪屿申遗过程中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与感谢并提出了新的问题与要求。随后,宋方青教授就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就行了总结并就问题进行了回答。紧接着与会人员就是否进行修订、如何进行修订、规范的整体架构以及主要内容,文化遗产的内涵与外延、保护范围及内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以及国内外相关立法例和先进经验等方面进行了热烈探讨。
经会议讨论,暂定从政府、市场、社会三个角度,以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旅游管理、城区管理、文化保护、居民利益六个部分为主要内容,对条例进行修订,加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统合性。
最终,座谈会圆满结束。
图\李佳飞 文\苗壮